河东派出所开展法制培训机制 提高干警执法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分局对执法规范化的要求,河东派出所持续推进法制培训机制,切实提高警务人员的执法水平。 2022年1月5日上午,河东派出所法制培训迎来2022年第1讲,本次培训主题为《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由社区队负责人严开龙主讲。 培训会上,严开龙警官向全体警员传达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规范化执法程序。 培训要点: 犯罪记录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申请条件 公民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外国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查询与告知 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 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查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 |
关键词:法制培训,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