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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同心,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鸡鹰

2022-03-28 15: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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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饶阳县公安局大官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大官亭村村北有一只受伤的老鹰,希望民警前往查看。

  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经查看比对,初步确认该老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鸡鹰,其腿部和翅膀都有受伤。随后,民警对群众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和表扬,并将鸡鹰带回派出所处理伤口。同时,联系衡水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当日下午,民警将救护的鸡鹰交由衡水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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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鹰科、鹰属的一个物种。体长35-50厘米,体重280-566克,翼展为75-94厘米。它们有一个深黑色的羽冠,明显地从较低的颈背上耸立出来。上体羽毛蓝灰色,有一条被几道黑色横纹穿过的尾巴,其末端有一条明显的白色条纹。在飞行中,鸡鹰展示出一条长长的带状尾巴和相当短的圆形翅膀。下体为乳白色,带有黑色条纹。虹膜呈灰蓝色。喙为灰色,尖端为黑色。腿和脚呈黄绿色。

关键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鸡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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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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