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检察院与市区三家公安分局 共同推进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3月29日至3月31日,桃城区检察院分别与桃城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滨湖新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规定》,并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该院与公安机关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和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共同担任,主要负责侦查监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检警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桃城区检察院与三家公安分局将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桥梁纽带,加强检警交流,增进协作配合,为共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桃城、法治桃城建设贡献力量。 |
关键词:公安,侦查,协作配合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