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检察院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就业助力依法治县和平安建设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该院聚焦帮扶社区矫正对象中就业困难人员,帮助他们安置就业。一是强化精准履职。在帮扶过程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有工作意愿和能力,但一直未能顺利就业。针对这一问题,该院对县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调研,筛选出部分就业有困难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建立台账,动态管理。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在调研基础上,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就业困难问题。在采纳建议后,坚持居住地就近安置就业原则,共同寻找符合条件的企业,并从不同地点(城区、开发区、码头镇、霞口镇)选取不同类型企业4家。三是强化供需对接。结合社区矫正对象人员信息,对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企业用工信息,通过双向选择,目前已有多名人员进入帮扶企业,顺利实现就业。 4月15日,在阜城县天晟纸管机械有限公司成立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基地,进一步增强就业能力,减少再犯罪,提升安置帮教实效,助力平安建设。 |
关键词:检察院,社区矫正,就业,依法治县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