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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关于疫情期间严禁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和在职教师参与办班补课的公告

2022-04-30 11: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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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复杂,给本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的不确定因素。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和公办教师参与办班补课公告如下:

  1.严禁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各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暂停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营业的行为,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培训机构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考级、汇演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广大学生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让孩子参加各类校外线下培训和任何性质的聚集性活动,降低感染风险。

  2.从严惩处违规培训机构。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疫情防控期间私自恢复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将从严从重严肃处理。证照齐全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无证无照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举办者、相关责任人和教师纳入个人社会诚信记录,举办者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岗位,同时追究疫情防控相关责任。

  3.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办班补课行为。各学校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要求教师不办班补课或参与办班补课。对在职教师私自办班补课的,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

  4.对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请2日内自行拆除匾额及相关的广告信息。县政府将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对全县所有办学机构开展全方位排查,对无证办学机构予以关停、取缔,对不自行拆除广告牌匾的机构强制拆除,对违规开展活动的机构强制停业,对不服从管理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欢迎社会共同监督。为有效遏制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培训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办班补课或参与办班补课,欢迎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在此期间如发现有组织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和在职教师办班补课的,请及时举报。

  6.有关部门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切实为规范校外办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切实通过开展整治活动,维护校外教育机构经营秩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安全。

  举报电话:0318—4222158           

  2022年4月26日

关键词:疫情,严禁,培训,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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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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