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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2022-05-30 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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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的要求,近日,冀州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本次邀请的人民监督员有:衡水中学原校长张文茂、河北任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郭丽、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侯立峰、衡水衡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荣杰、冀州区发展改革局李石臣。

  人民监督员对照评查标准,在保密的前提下对冀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多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诉讼权利保障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性、综合性评查。通过评查,人民监督员对所评案件的质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就评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了交流沟通并提出了意见建议。评查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高度评价冀州区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以提升案件质效的工作方式,并表示今后将更多、更广、更深地了解检察工作,持续提高履职能力。

  评查活动的开展充分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让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地了解。今后,冀州区检察院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探索创新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渠道,以阳光检务促规范办案,持续提升办案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键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质量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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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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