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检察院呼吁全社会共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委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确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简称“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强制报告制度”予以明确规定。 强制报告制度对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制报告制度能提高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发现几率,提升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求助的及时有效性。强制报告制度还强化了全社会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起“防火墙”、“高压网”。阜城县人民检察院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高检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宣传视频 ![]() 高检院12309网络举报平台“未成年人保护专区” ![]() |
关键词:检察院,强制报告制度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