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镇司法所召开春节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训诫会
为确保春节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1月16日,冀州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16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春节前集中训诫教育学习会。 ![]() ![]() 训诫会上,冀州镇司法所结合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重申了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并结合相关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教育,同时就他们的日常表现进行点评。随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春节期间监管工作提出了细致的要求,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一是严格执行出行区域范围,禁止未经准假离开冀州区、桃城区区域范围;二是严格遵守定位手机要求,禁止出现关机欠费、人机分离现象;三是每日“音容矫正”APP一天两次签到,有异常第一时间报告司法所;四是严格遵守会客管理规定,禁止接触同案犯或对自己接受社区矫正不利的人员;五是慎应酬饮酒,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六是慎进娱乐场所,禁止接触黄、赌、毒;七是慎参社会活动,禁止参与非法组织非法群体性事件;八是春节期间严禁私自外出,如有出现从重从快处理,零容忍。会后,组织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公益劳动。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深刻的学习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要求,更加清醒认识自己的身份,进一步警醒了他们的服刑意识,强化了纪律意识,促使他们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引以为戒,服从监管,安心改造,为做好春节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
关键词:司法所,社区矫正,训诫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