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法院:保护生态环境 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近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和王某乙分别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捕获鸟类20多只,被捕获的鸟类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 冀州区法院院党组对该类案件高度重视,依法启动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由经验丰富的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了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真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和公诉人双方的控辩意见,对案件的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也将会受到相应法律处罚。 冀州区法院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理念,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法律后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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