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人大常委会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大会在桃城区法院举行
4月21日,桃城区人大常委会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大会在桃城区法院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立平、区司法局局长房超捷、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路宽、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邵占荣、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赵志红出席会议,会议由桃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宁主持,桃城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路宽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陈立平为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民陪审员集体进行宣誓,2名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上,陈立平就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如何做好陪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人民陪审员要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在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要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无私的关怀。二是人民陪审员要勤奋学习,尽快熟悉掌握审判业务。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常态,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三是人民陪审员要正确处理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对于人民法院指定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诉讼的案件,陪审员应当事先安排好工作,主动做好庭审前的各项准备,按时参加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参加陪审。四是人民陪审员要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审判案件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徇私枉法,能成为党和国家放心人民信任的人民陪审员。五是人民法院要保证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的各项权利。坚决杜绝陪审员“陪而不审”,审判员“唱独角戏”现象的发生,并且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考核。 王宁强调,人民陪审员要深刻领会陈主任讲话精神,切实履行陪审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会前,桃城区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管理等部门干警就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在审判工作各环节中的作用、参与方式、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
关键词:桃城区,陪审员,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