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法院:赔偿分配引纠纷 法官调解续亲情
“感谢法院和法官!真没想到你们能帮我母亲要回这钱来,这是我姐姐和我外甥的命钱啊。”领到调解书后,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清正廉洁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景县法院徐晶法官的手中,对其公平公正,高效快捷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连连称赞。 该案中,原告徐某之女孙某、女婿孟某文、外孙孟某轩因交通事故死亡,由此产生的涉及原告的赔偿款项共计160万余元。该款项先由孟某文的弟弟孟某武代收,再由其向赔偿权利人徐某和孟某文的父亲孟某、母亲李某转款。然而,在分割这笔赔偿款时,孟某武仅向徐某转款15万元,与约定好的金额相去甚远,徐某多次要求重新分割该赔偿款,但对方不仅不给,甚至闭门不见,拒绝沟通。无奈之下,徐某将孟某武、孟某、李某三人诉至景县法院。 承办法官徐晶在受理该案件后,经过认真阅卷和分析,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关系特殊,且都经历了失去亲人的痛苦,双方又无彻底不可调和的矛盾,宜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徐晶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给三名被告辨法析理,使他们明白合理分割该笔赔偿款是原告的权利,独占这笔款项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面细算“亲情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承办法官三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将应当分给原告的赔偿款全部返还,原告也照顾年事已高、疾病缠身的被告自愿减少应当分得的赔偿款数额。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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