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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保护

2023-11-20 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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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冀州区检察院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聚焦农村纳污坑塘整治重点,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保护。

  党组主抓,增强办案动力。冀州区检察院党组始终将专项监督活动作为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中,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多次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检察长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点环节出面协调、重要案件亲自办理,“四大检察”、“五大部门”协同联动深入推进专项监督,专车保障下乡走访调查纳污坑塘工作。

  搭建平台,拓宽案件来源。制定内部协作联动方案,各业务部门在开展检察工作中,一旦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密切协作,开展调查。同时,加强对涉及公益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通过公众号、报纸等相关媒体,对本地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国土资源保护等问题,进行搜集,统一汇总,分类评估进行核查。

  加强宣传,浓厚监督氛围。在检察院办公楼大厅、12309检察服务大厅电子屏循环播放专项监督宣传视频,向来访群众进行宣传讲解。利用各乡镇政府服务大厅内的电子屏滚动播放专项监督宣传视频,有效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立足实际,联动走访办案。冀州区检察院与环保局加强协调配合,“全覆盖式”深入到全县各乡镇,与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详细介绍专项监督活动和纳污坑塘专项整治的目标举措、监督重点等内容,对通报摸排出的纳污坑塘案件线索,进行磋商研究。

  强化监督,持续跟踪整改。目前,该检察院办理整治纳污坑塘案件10件,涉及坑塘30余个,向10个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根据纳污坑塘的环境污染状况、土地规划用途以及所在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等实际情况,评估确定合理的污染控制和治理修复目标,并确定整治工作完成时限,明确整治责任主体、整治重点、整治目标、任务分工等,全部得到回复、整改。(衡水晚报)

关键词:冀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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