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检察院“双向发力”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提升未成年人网络法治意识,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11月17日,饶阳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妇联、县律所前往王同岳镇中心学校和路同岳村,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分别为在校学生和监护人开展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为主题的普法宣传讲座。 ![]() 在学校课堂中,未检干警结合自身办案经历,以未成年人因不健康使用网络而延伸出来的犯罪、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及严重后果为切入点,围绕“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等内容向学生发出倡议,提醒同学们要正确使用网络,建立科学上网、健康上网的意识,拒绝网络欺凌、切莫沉迷网络游戏,远离直播“打赏”,加强隐私保护。同时结合具体情境和典型案例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理解《条例》的内容,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在寓教于乐中树立了正确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家庭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在路同岳村党支部办公室中,未检干警“对症下药”,向监护人有针对性的阐释了《条例》中关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沉迷防治、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规定的监护人责任和义务。提醒家长要以身作则,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时间,强化监护人网络素养教育责任,教育未成年人知法、懂法、用法。 ![]()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规范使用网络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下一步,饶阳县检察院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持续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宣传,将始终为“少年的你”在网络海洋中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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