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法院:风雪无阻上门调解 三源治理见真章
近日,武邑法院城关法庭与基层调解员共同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当场履行。原告徐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被告王某长期在原告处赊购轮胎。原告从事轮胎销售,被告从事运输工作。因被告长期未偿还拖欠原告的轮胎款,酿成此诉。承办法官了解了相关案情后,多次与被告联系开展调解工作,但被告称长期在外跑车没有时间,拒绝见面。 恰逢天降瑞雪,承办法官考虑交通不便,被告从事运输工作可能不便出车,便第一时间与被告联系,被告王某表示今日的的确不出车,现人在村中。 为了更好的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不顾风雪带来的交通不便,在提前与被告村委会基层调解员取得联系后,迅速带领工作人员按照与原告约定好的时间一起前往被告家中开展调解工作。 三方均到达被告家中后,被告表示因为前几年疫情原因收入较低,且母亲突遭大病,支出了高额医疗费用,希望原告能宽限一些时间。承办法官悉心听取被告的诉说的难处,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与村调解员共同给被告做思想工作,并积极与原告沟通,引导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通过法官与基层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原告减少部分货款,被告通过向亲戚借款当场履行。 下一步,武邑法院将始终坚持把非诉纠纷化解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三进”工作要求,积极与基层调解组织互动,进一步做深做实“三源治理”,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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