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桃城区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8月15日上午,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桃城区法院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联合衡水中院滨湖法庭,一同走进衡水湖湿地保护区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桃城区法院干警们围绕今年生态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主题,通过悬挂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广大游客和周边群众讲解了保护衡水湖的经济价值和生态意义,让人民群众认识到保护环境,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倡导大家爱护环境,文明出游。活动现场,前来了解和咨询法律知识的游客络绎不绝,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得到了来往游客和周边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更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桃城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能动司法,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司法力量。 |
关键词:桃城区,法院,全国生态日,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