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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82359元货款该谁付”——拖欠货款起纠纷,温情化解促和谐

2024-11-11 10: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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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太给力了,我讨要了五年的货款,一下子就给我解决了!”近日,安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为双方当事人省去诉累,最终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甲乙二被告系合伙关系,2019年,原告与被告甲签订钢格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了购买数量、质量标准、付款时间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被告甲的要求将货物送至被告乙处,货物经被告乙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后被告甲称为了方便付款,让原告再与被告乙签订一份合同,内容不变,原告按照被告甲要求与被告乙签订合同,之后二被告均未付款,被告甲乙互相推脱拒不支付,2024年,原告将被告甲、乙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剩余货款。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案件矛盾,归纳了双方的争议焦点。经了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均无异议,且二被告甲、乙公司系多年合作关系,之所以一直拖欠货款,是因为二被告甲、乙公司业务往来密切之下,对案涉合同付款责任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付款主体。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多次通过电话引导当事人坐下来对账目进行梳理,双方对对账,叙叙旧。最后将原被告聚到一起,从案件案情、情理和法理多个角度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劝说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场就支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延续这场五年的纠纷。

  一场调解,一个握手,一次双赢。这次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化解,体现了安平法院在解决民事纠纷中的公正与高效,也展示了调解这一方式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独特优势。下一步,安平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以调促和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砖添瓦。

关键词:安平,法院,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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