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法院曝光两名失信被执行人
为进一步打击被执行人失信行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冀州区法院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进行曝光。 在郝某某与焦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该案于2023年1月立案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焦某某未向法院按期如实申报财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截至目前,本案尚有33942.6元未执行到位。 另,张某某与刘某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于2023年10月立案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未向法院按期如实申报财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本案尚有5万元未执行到位。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宪法权威,冀州区法院依法对焦某某、刘某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惩戒措施,并对其失信情况在微信公众号、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予以曝光。 一朝失信,处处受制!冀州区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旨在打击欠钱不还行为,警示公众并降低财产损失风险。同时,鼓励举报失信线索,维护社会信用和经济秩序。 |
关键词:冀州.法院,失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