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增强驻所检察监督工作质效,促推监管场所提升安全防范意识,1月17日上午,阜城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筑牢监管场所安全防线,确保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此次监督检查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爱民带队,抽调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干警组成检查组。按照“全面、细致、严格”的要求,检查组深入看守所监区,逐一检查了各个监室。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督促监管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检查组还对看守所的监控设施、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进行了全面检查,认真核查了监控画面的清晰度、监控范围的全覆盖情况,以及报警系统的灵敏度和有效性。同时,对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有效期等进行了详细检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发挥作用。 在检查结束后,检察干警与监管民警进行了深入座谈,提出了节假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三点意见:一是树立安全意识,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时刻盯紧监管安全;二是加强人文关怀和思想教育,及时掌握在押人员身心健康状况,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敏感在押人员的监管改造等,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及早预防、完善方案,做到有备无患。 下一步,阜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同时,强化与看守所的沟通配合,共同筑起更牢的安全屏障,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
关键词:阜城,检察院,安全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