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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法院“先行调解”书写司法温度

2025-04-23 09: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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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欠我的钱必须今天还!”“产品质量有问题,我凭什么给那么多钱?”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在深州市人民法院吵得面红耳赤,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而这场剑拔弩张的冲突,最终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以被告当场转账、双方握手言和画上句号。

  主动介入:在矛盾“沸点”中寻找“平衡点”

  案件源于原告与被告的饲料款争议。原告供货后,被告以“货物存在瑕疵”欠付尾款9万余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对簿公堂。承办法官王卓然阅卷后发现,双方合作多年,矛盾核心在于对饲料质量的认定标准模糊。为避免“一判了之”激化矛盾,王法官决定从“继续合作的商业价值”“诉讼成本的现实考量”等角度切入,引导双方理性权衡利弊。

  柔性解纷:让法理与情理同频共振

  调解过程中,原告坚持“按合同办事”,被告则强调“要为饲料的质量负责”,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王法官转换思路,提出“折中方案”:被告当场支付8万元货款,原告自愿承担诉讼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针对原告“担心被告拖延”的担忧,王法官协调被告现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法官帮我们想了这么周全的办法,为我们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太好了!”被告当场表态同意,原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

  案结事了:当场履行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随着8万元货款到账信息的提示音响起,双方当事人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原告激动地说:“本来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法官当天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被告也感慨:“这样的处理方式,既没伤了和气,又节省了时间精力。”这场仅耗时2个小时的调解,不仅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更以“当场履行”的实际效果,让司法公信力真正落地生根。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纸上权益”到“真金白银”,深州市人民法院始终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用主动作为的担当、灵活创新的方法,让调解成为化解矛盾的“最优解”。每一次耐心的倾听、每一回实地的走访、每一个创新的方案,都是法院人担当负责的生动实践,更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写照。

关键词:深州,法院,调解,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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