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检察院:发挥环检协同优势 共护美好蓝天白云
抬头望着蓝天白云,呼吸着新鲜空气,安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办案检察官不禁感慨道:“今年和去年相比,可真是一个大变样啊!” 2024年1月份,安平县的空气质量困扰了许多群众,同样也困扰住了一些部门单位。依托与相关行政部门会签的《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安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了相关行政部门移送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件线索,随即主动邀请县环保部门特约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多频次、多时段、多点位现场监测,调取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查明了污染“元凶”: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污染、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等。 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对相关行政部门立案,并就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大气污染物重点区域监测进行进行听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对使用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车辆进行查处、集中开展抑制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集中整治行动,并建立检查督导、联合执法、宣传教育、新能源替代等长效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积极落实整改。共摸排非道路工程机械车辆2407台,推动县政府出台《安平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行动方案》,按照“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改、边推进”的原则,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淘汰国二以下排放标准机械1025台,安装在线监测系统38套,确保施工现场无扬尘,杜绝出入口车辆带泥上路。 通过安平县人民检察院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安平县空气质量得到了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得到了提升,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
关键词:安平,检察院,空气质量,公益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