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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法院:交通事故引纠纷 耐心调解化干戈

2025-05-15 0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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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景县法院民一庭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5年2月,原告孙某驾驶车辆时与被告李某意外发生碰撞,经景县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事后,事故车辆虽已通过保险完成维修,但孙某认为其车辆因事故受损需要维修费用,且事故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也应由李某承担。

  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孙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只是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考虑到车辆损失的司法认定存在复杂性,若直接鉴定、判决可能耗时较长、增加诉讼成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开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李某释法明理,表示车辆维修费用确实存在,但车辆已经实际维修完毕,你方虽对维修费用不认可,又没有实际证据推翻,应结合实际市场价格进行认定。同时,法官也告知原告孙某理性看待赔偿标准,提供维修费票据、维修清单等证据材料。

  通过“背对背”分析利弊、“面对面”换位思考,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缩小双方心理预期差距。经过两小时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李某当场向孙某支付赔偿款1800元,孙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景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未来,景县法院将继续聚焦民生“小案”,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关键词:景县,法院,交通事故,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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