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我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冀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以下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设置,现将电子警察抓拍位置、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及启用时间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位置 团结大街与冀新路交叉口东向西 团结大街与冀新路交叉口西向东 团结大街与冀新路交叉口南向北 团结大街与冀新路交叉口北向南 二、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3.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5.驾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的 三、启用时间 自公示五日后启用。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 2025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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