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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25-08-12 16: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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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很多野生保护动物,不断出现在我们的视野。8月10日16时许,冀州镇派出所接村民报警称,在村南河沟里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口中不断发出哀鸣。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看到这只“大鸟”左翅受伤流血、羽毛上沾满了泥水,它在水中奋力挣扎,却始终无法飞起,只能发出声声的鸣叫。

  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民警找来长杆网兜,瞅准时机,一把将“大鸟”兜住,再小心的抬高网兜,将“大鸟”救上岸放进笼子里。

  将“大鸟”带回派出所后,民警立即联系了衡水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很快,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赶到所内,经工作人员鉴定,其为苍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是重要的湿地指示性物种,它的出现直接反映了当地生态环境的优劣。

  当日,这只受伤的苍鹭被安全送达救护中心,得到专业的救助和照料。

  知识链接

  苍鹭(学名:Ardea cinerea)又称灰鹭,是鸟纲、鹭科、鹭属的一种涉禽,也是鹭属的模式种。其上半身主要为灰色,腹部为白色。成鸟的过眼纹及冠羽黑色,飞羽、翼角及两道胸斑黑色,头、颈、胸及背白色,颈具黑色纵纹,余部灰色。幼鸟的头及颈灰色较重,但无黑色。虹膜黄色、喙黄绿色、脚偏黑。苍鹭有深沉的喉音呱呱声及似鹅的叫声。

关键词:冀州,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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