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法院:行政公益诉讼多元化解 为未成年人安全用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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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故城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案时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着未成年人滥用某处方药的问题,遂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但市场监管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回复,有些药店违规售药行为依然存在。故城县人民检察院向我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办案法官杜亚宁在收到案件后,深入了解案情,调查发现,故城县某些药品零售企业在未见处方的情况下,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经查阅相关专业知识后发现,国家药监局先后于2021?12月和2024?7月1日将右美沙芬由非处方药品转为处方药品和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进行管理,服用后会产生精神错乱、兴奋、视幻觉等症状,易诱发暴力型犯罪或遭受侵害,药品流通环节应有相应资质并凭处方购买和销售。 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且涉及其他行政机关,办案法官认为化解案件是对各方最优解决方案。办案法官积极联合县检察院磋商案情,多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明法释理,最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期完成整改工作,案件成功审结。 对于辨别和控制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而言,药品安全直接关乎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故城县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就未成年人药品零售治理形成共识,为未成年人安全用药添加“防护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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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故城,法院,公益诉讼,未成年,用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