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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法院:两年离婚未达成 如今法官一朝解

2025-12-02 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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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当事人送来一面印有“公正执法促和谐 敬业职守讲正气”字样的锦旗,表达对武邑法院圈头法庭调解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认可。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李小某。随着婚姻琐事不断增多,双方生活中常有争吵,原告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与被告离婚,李小某由自己抚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该案涉及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当事人积怨颇深,情绪较为激动,在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秉持家事纠纷“软化矛盾”的宗旨,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参与调解,充分了解双方诉讼中的心理状态,同时通过圈头法庭特有的“法·学·家”破圈闭环调解室,寻找中间人协助调解工作,稳住双方情绪,软化双方态度。在案件调解中,法官发现李小某于法庭辖区内小学上学,便借助自身法治副校长的优势,通过联合学校心理调解室、所在村妇女主任了解李小某的家庭情况、成长环境,确认原告系抚养李小某的最佳人选。

  最终在承办法官和“法·学·家”调解室成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就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一场矛盾尖锐、长达两年的离婚纠纷在圈头法庭的耐心疏导下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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