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法院:担保又担责 权益应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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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饶阳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促成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排忧解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0年,被告李某因经营需要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委托原告作为担保人。某银行依约发放贷款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合同到期后,原告履行了担保责任,取得了对被告的债权,向被告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若直接判决,可能加剧被告的资金压力,影响其正常生活。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责任,分析违约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原告考量被告实际生活困难,争取宽限履行期等方案。 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给予被告一定的履行宽限期,被告承诺每月按时还款。出具调解书给双方后,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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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饶阳法院,担保,担责,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