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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法院:厘清案件事实 依法明断是非

2026-01-14 17: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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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原告家属,将写有“明察秋毫断是非 公正司法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武邑法院民事审判庭王凤娇法官手中,表达对法官公正司法、尽职尽责的认可。

  在原告诉被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及时报警,交警队未能出具事故认定书。仅出具的一份事故证明内容中显示,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并不一致,被告称其并未与任何车辆及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原告称其身体与该货车的车尾发生碰撞后倒地摔伤。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先去交警队调取了相关事故卷宗,在事故卷宗中发现事故发生现场有两名证人均目击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在交警队做了笔录。随即,承办法官走访了两名目击证人,核实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其所看到的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明确事实,承办法官来到事故发生地进行了现场勘验,经现场勘验确认了原告受伤摔倒地点及相关案件事实。一审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从当事人角度考量,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经过原、被告的举证、质证,对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作出认定,并做好全流程司法释明。在此基础上,对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所造成的合理合法损失项目、数额作出了确认,最终判决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7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保险公司未提出上诉,自愿服判息诉。

关键词:武邑法院,案件事实,依法,明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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