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当前队伍管理形势,坚持严查严改,务求实效。
开展清理排查,落实“清单”制度。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两个专项清查整改小组,就民警参与企业经营、插手工程项目、经商办企业、接受企业贿赂、罚款不开票、私吞公款、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各类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自查、互查活动,逐人列出排查清单,深度查纠“权钱交易”、“乱作为”等问题,优化队伍建设。同时,认真梳理各单位行政执法权力项目,对执法的流程、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做到权责一致,使权力不失控、不漏管。
开展明察暗访,县际执法互查。以“县(市)检查县(市)、县际间滚动交叉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执法互查,重点针对路面执勤过程中执法是否规范、监督措施是否到位、执法记录仪是否连续摄录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执法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以及“公路三乱”等违法违纪问题。
加强执法检查,直击违法违纪行为。组建专门执法复查小组,对2014年来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执法检查,认真核对其执法案卷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虚假信息、程序是否合法,切实找出、找准执法中容易出现的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组建暗访组,以化装跟车暗访、密拍密录等形式查处“收黑钱”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实行警辅责任捆绑,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对辅警队伍的管理责任,对主管民警和警辅人员实行捆绑管理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主管民警既要承担所管理警辅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日常学习、考勤考核和工作安排等职责,又要负责监督警辅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对所有辅警人员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执勤业务集中培训和考试,对不守规矩、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
推行机关民警站高峰,全体民警“接地气”。为进一步推动机关警力下沉,有效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自3月27日起,包括支队领导在内的93名机关民警每周每人一天到市区7个主要路口站晚高峰,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畅通。
畅通举报渠道,倾听民意民声。为进一步监督队伍执法活动,交警支队积极鼓励群众举报民警违法违纪线索,广大群众可通过拨打2961359电话或致信衡水交管网、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投诉举报,交警支队将本着不包庇、不袒护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线索和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并进行公开曝光,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张丽、杨少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