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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别让我看见》观后的社会与法律思考

2015-04-29 11:01:35

  近期,下班时间业余我迷恋上了由央视一套主打播放的电视剧《别让我看见》,该电视剧在上映前就在新闻上播放了预告片,其宣传力度之大可见一斑,而剧中所宣扬的精神以及对现实的揭露也让我看后感受颇深,现将笔者对该剧观后的一些思考与大家进行分享。

  在电视剧每集主体内容播放之前,都有来自各地的见义勇为的模范所做的讲述,讲述了他们在见义勇为时的想法以及做法,在电视拍摄上也是一种独特的视角。电视剧《别让我看见》以一桩颇受市民关注的银行劫案为主线,勇斗歹徒的人却意外被告上法庭,一群素不相识的见义勇为志愿者为了维护正义,开始了一场智力和勇气的较量。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过程中,涌现出大量的无私奉献和见义勇为的故事。

  剧中也真实再现了当前社会上存在的“见死不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虽然这些想法不是主流想法,但在人们碰上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哪怕是动动手机打个报警电话,哪怕是上前询问,就能帮到他人的情况下,有些人却选择了冷漠。尤其是当我看到剧中刑警张义被犯罪嫌疑人拿刀捅伤后,慢慢爬行在雨中时,旁边来来往往路过了那么多人,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给予帮助,最终致使一名优秀的警察干警牺牲了,这个场景一遍一遍在我脑海里回放,并撞击着我的心灵,是什么让我们变得如此冷漠,正如剧中台词“我们办事情缺少狼性,然而在市场经济下我们都有了狼性,但缺少了人性”,正是该剧对现实真实的批判与考量,才获得了人们对该剧的高度关注,也与我们社会需要正能量的宣扬,需要先进事迹来起到宣传作用大背景相契合。

  在观看聚集的过程中,我不禁思考,我们在制度与法律上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缺少足够的保护。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的成本是很高的,一旦被人讹上,这个成本往往能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如剧中一个中学生在街上救助一个晕倒的老人,反被老人的亲属讹诈,主人公刘玉生主导了这个事件在社会上的讨论,在舆论上和法律上,对这类见义勇为行为给予了支持,使得人们那颗愿意帮助人的心得到了慰藉。剧中提到了见义勇为基金会,但基金会在制度上不成熟,最重要的是缺少资金的保障,使得对见义勇为人在遇到生活困难的时候不能给与他们帮助,让他们心寒,从而使见义勇为者也有了众多的后顾之忧。

  而在法律层面我国也没有针对见义勇为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如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见义勇为者事后的保护措施,防止他们遭到心存不良心思的嫌疑人的报复,以及他们在见义勇为受伤后的治愈以及日后的生活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作为法律人认真思考,并在法律层面予以完善,使见义勇为相关法律日臻完善,为见义勇为相关事项并提供法律依据。

  但我相信社会上还是好人多,在剧中正义者的不断努力下,社会空气得以净化,并且剧中的一句“别让我看见,看见我就得管”应该成为当前社会的舆论主流。这部电视剧可以让我们最直观地感受到见义勇为的力量,唤起人们的正义感,教育公民应对国家、对社会担负起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激发全社会的人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对我们法律者而言,不断完善法律,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也刻不容缓,每个法律人都应当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李冲)

关键词:热播剧,别让我看见,社会,法律,思考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