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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检察院开展“传、帮、带”活动

2015-05-18 16:17:21

  近年来,为更好地促进年轻干警成长、成才,冀州市检察院不断创新青年干警教育和培训模式,全面开展“传、帮、带”活动,精心培植后备人才队伍。截止目前,该院第一批“传帮带活动”受培训的青年干警已成长为各部门的骨干力量,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完善机构,制定培训办法。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传、帮、带”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进行指导、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政工部门同志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制定了《冀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传、帮、带”活动管理办法》和《冀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传、帮、带”活动方案》等文件制度,对师徒条件及师徒关系的确定、组织领导、管理考核、奖罚机制等整个工作程序进行系统管理,并下发到各部门科室,使“传、帮、带”活动做到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执行、系统化管理。

  严格把关,注重师徒选配。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由全体干警根据《师傅候选标准》投票推荐本单位品行端正、业务纯熟的骨干作为师傅候选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票选结果和青年干警数量,由党组讨论决定从师傅候选人中选定德高望重、品行端正,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深厚法学理论功底的业务骨干担任师傅。被选定的师傅向领导小组签订培养协议书并制定带教计划,确保培养目标顺利完成。

  因材施教,加速干警成长。对30岁以下,工作年限较短的青年干警,要求从业务科室挑选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科长或老干警与之“一对一”或“一对二”进行传帮带,促使青年干警尽快掌握工作技能;对新招录的大学生按照所学专业,由同专业领导或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专业技能的科长作为导师,进行专业技术和管理业务的传、帮、带。

  拓展形式,加强实战锻炼拓宽实战平台,通过开展“五笔录入”竞赛、安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加强青年干警学习的交流。并结合青年干警工作实际,传帮带活动领导小组利用各项活动来对徒弟进行测试,师傅和徒弟都积极参与其中,增强培训效果。

  科学考核,及时解决问题。按照“月评价、季考核、年评比”制度,每季度由传帮带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评价,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师徒岗位凡发生变动、调离的及时终止师徒合同。每半年由传帮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季度优秀师徒,作为优秀师徒评选对象。通过开展师徒座谈会、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活动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和青年干警的思想动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记者 袁昕 通讯员 刘延岭)

关键词:冀州,“传、帮、带”,后备人才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