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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孙继承闹矛盾 资深律师巧调解

2015-05-29 17: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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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4日,深州市司法局和单宗辉律师、杨振通律师共同成功调解了一起住房公积金继承纠纷,纠纷双方对调解结果均感到满意。

  李某(女,86岁,住深州市农村)因儿子住房公积金和孙子(14岁,住北京)产生纠纷。司法局指派单宗辉律师、杨振通律师负责调解这起纠纷。李某儿子和种某是夫妻,二人于2012年离婚。2013年10月3日,李某儿子因病去世,遗留住房公积金110095.11元。李某认为儿子与种某离婚在前,儿子住房公积金应由自己继承,李某孙子认为生活在北京消费高,且还要上学,应继承其父亲的住房公积金,双方互不相让。

  两名律师分别对双方展开了细致的思想说服工作。李某儿子已经去世,他是不希望自己亲人因住房公积金问题闹的成为仇人。深州的消费较低,李某还有其他儿子、女儿赡养,可以适当的降低继承份额。李某孙子住在北京,消费较高,且未成年,还要完成学业,用钱较多,可以适当的提高继承份额。血浓于水,李某其他子女可以适当帮助种某抚养孩子快乐成长,其孙子在节假日回村陪伴李某以缓解李某丧子之痛。在两位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按4:6比例分配,李某得44038元,李某孙子得66057.11元,并办理公证。双方对调解结果均感到满意,并同意以后经常往来,亲情得以延续。

关键词:深州,司法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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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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