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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检察院传达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2015-12-18 11:09:28

  16日上午,衡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把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衡水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指导发展的全新理念,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我市“十三五”时期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举措,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全市检察人员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把衡水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实施意见》作为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服务和保障“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建设的重要平台,以服务“十家百企”为切入点,积极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扎实推进检察长服务“十家”重点项目制度。在重点项目设立信息联络员,构建服务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重点环节,实行跟踪预防、咨询预防、同步预防。扎实开展检察长对接“百家”重点企业活动。市县两级院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家重点企业,每季度走访一次,坚持做到“三问”:即“问政于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定期开展“检企论坛”,与企业家共同研讨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政策问题。健全完善工业园区“涉企检察室”建设。依托工业园区建设涉企检察室,直接融入经济发展布局,延伸服务经济发展触角,零距离服务保障企业主体合法权益,提高服务企业针对性。着力强化涉企案件检察长审批工作机制。两级院检察长分级负责,所有涉企案件的办理必须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办理省市重点企业案件,一律由市院检察长批准。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途径,突出办案重点,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衔接配合,突出打击六类经济犯罪。严肃查处危害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严肃查办司法腐败犯罪案件,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进一步强化精神状态、强化工作作风,争做“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楷模。深入开展“三严三实”、“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教育活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全市检察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守土有责,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要把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作为常态,积极营造“充实快乐工作”的氛围,不断巩固提升五院建设水平,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关键词:检察院,三届七次全会,衡水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