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检察院完善监督机制 确保规范阳光运行
武强县检察院完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机制,推出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定期查看自侦案件制度。对自侦办案个案做到了办案有监督,结案有检查,全部随卷入档,确保规范、阳光运行;并通过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涉案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使社会各界对自侦办案的监督实现了常态化、长效化。 (记者 袁昕 通讯员 刘金英) |
关键词:武强,检察院,监督,规范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