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法院:亲情无价和为贵 倾情调解续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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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强法院通过情理法融合的倾情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发生在亲属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不仅促使被告当庭支付全部赔偿款,还帮助双方当事人弥合亲情、冰释前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5年5月,被告范某(原告侄女婿)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与原告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车辆损失及原告王某、被告范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范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住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对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的承担问题产生分歧。侄女婿认为王某“小题大做”,王某则寒心于侄女一家的“推诿塞责”。原本和睦的亲属关系因此蒙上阴影,多次家庭内部协商均不欢而散。王某在无奈与伤心之下,一纸诉状将侄女婿范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敏锐地察觉到,本案事实争议不大,但核心矛盾在于被损害的家庭亲情。若简单地就案办案,可能加剧亲情裂痕。为此,调解员制定了“情感修复先行,纠纷化解并进”的调解策略。调解员首先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沟通:对原告王某,耐心倾听其诉求,肯定其寻求法律途径的正当性,同时从亲情角度引导其体谅侄女婿一家的经济压力与愧疚心理;对被告范某及其妻子,则严肃告知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更重点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长辈受伤后身体不适与内心失落交织的复杂情感,唤醒其对于往日亲情的回忆。在双方情绪明显缓和、均有和解意愿的基础上,调解员适时组织“面对面”调解。 在调解现场,侄女、侄女婿主动向王某诚恳道歉,并承诺全额承担合理赔偿。王某也表示起诉并非只为钱,更是为“讨一个说法”。最终,在亲情的感召和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签下调解协议,范某当庭一次性向王某付清了全部赔偿款。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一同走出诉服大厅,往日的隔阂在此刻烟消云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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