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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法院集中审理5起危险驾驶案件

2018-07-06 16: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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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强法院依法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名危险驾驶的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审理宣判。

  五起危险驾驶案件中,5名驾驶员均为男性,之前均未受过刑事处罚,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34岁,案发时,其中二人无证驾驶电动车,一人酒后驾驶拖拉机,二人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案发后提取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最高的高达219.55mg/100ml。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武强县人民法院启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五个案子从庭审到宣判仅用时一个半小时。法庭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二人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其余三人分别被判处一至二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被告人均在最后陈述阶段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自责与忏悔。“我错了,我的行为不仅让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还可能造成他人的伤亡,引发更严重的后果。这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还是对家庭、对社会不负责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这次记住了,以后不会再有侥幸心理,以后永不再犯。”被告人段某斌深刻反思到。

  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此次庭审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驾校学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被告人家属等四十人参与了旁听。同时,案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面向社会进行了同步直播,并由武强县电视台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这次庭审不仅惩治了违法犯罪,还让百姓零距离聆听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醉酒驾驶害人害己,一定会引以为鉴,安全文明驾驶,远离酒驾、醉驾。

  此次集中审理是武强县人民法院联手县公安、检察机关进行的第三次快审快结的有益尝试。推行轻刑快审的程序有效地提高了诉讼效率,缩短了案件审限,既有利于统一执法尺度,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是促进案件质效双升的一项重要举措。

关键词:武强法院,危险驾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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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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