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作为法院的终端工作,是实现法律公正与尊严的最后一道程序,是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交汇点。“执行难”问题长期困扰着各级人民法院,更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后,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纷纷献计献策,对付“老赖”的措施更是层出不穷,保障执行顺利进行的力度不断加大。两年来效果显著,逃避执行、对抗执行现象明显减少,主动履行率逐年提高,执行环境得到基本改善。
武邑县人民法院作为受益基层法院中的一员,案件执行难度明显减少,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对出台的执行新举措更是望而生畏。如申请执行人闫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冯某某、赵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于2018年7月5日依法向三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履行通知书,责令三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三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7月10日刚上班,承办人接到了被执行人赵某打来的电话,称已在法院等候多时,要求见承办人谈案件执行事宜。见到案件承办人后,被执行人赵某焦急的称“我代表另外两位被执行人到庭了,时间不晚吧?没把我们列入黑名单吧?没向我单位通报吧?”。针对被执行人的一系列疑问,承办人逐一进行了解答,并耐心的与被执行人交谈起来。被执行人赵某称在某某单位工作,知道近年来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很大,执行措施诸多,对付“老赖”更是绝不手软,出差回来接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后,第一时间到法院来说明情况,并承诺三日内将执行款凑齐。7月11日下午,被执行人赵某将七万多元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案件主动履行完毕。短时间内结案承办人得到了领导表扬,但对于领导的表扬承办人并未笑逐颜开,相反感觉受之有愧。因为承办人清楚他对该案并未付出多大努力,更不是他运气好,案件短时间内结案应归功于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归功于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归功于千千万万名执行干警的艰辛付出。
今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年,武邑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决定以昂扬的斗志,发扬“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精神,切实履行执行工作职责,有决心有信心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执行工作再创新局面贡献力量。(武邑法院李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