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槌身及底座均取材于花梨木。花梨木乃名贵木材,呈红褐色,其木质纹理清晰而均匀,质地坚硬而有光泽,抗弯曲又耐腐蚀,其寓意为法官裁断案件之条理逻辑清晰,法官品格之廉洁刚直,法眼之中,身外无物。法槌槌身乃呈圆柱形,槌顶镶嵌着金黄色铜制的法徽,槌腰嵌套标明法院名称的铜带;底座呈矩台形,表面嵌有矩形铜线和具有我国传统法文化的饰纹。底座以“矩”制形,与法槌方圆相对,有“天圆地方“之意,象征法官应成为正义和智慧的化身,寓意司法公正。随着法槌一落,槌声一响,便是法律各项仪式的开始或是结束,这就是一个运送正义的程序,庄严的法律仪式在运送正义的过程中不可缺少。
手握法槌,背靠天平椅,很好地诠释了法官工作的专业、严肃、谨慎,也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可以说,法槌虽小,但却饱含法律之理,公平正义之意。虽然法槌从惊堂木演变而来,但重新审视我国古代“法官”使用的惊堂木,其所蕴含的法理,可以说是全然不同的。惊堂木时代,“法官”是庭审活动的主体,当事人则是被审讯的对象。惊堂木一拍,给人以强权和恐惧之感。不言听计从,必受严刑伺候,让窦娥蒙冤;而法槌时代,当事人是庭审活动的主体,让双方说事实、摆道理、举证据,法官则是以法律和事实,居中裁判,明断是非善恶。法槌一敲,则是对法律的尊重之感。
法槌的功用,在于强化司法活动的权威性、程序性和仲裁性,彰显司法的精神和法律的神圣。因此,在庭审中,每一位法官都应该谨慎对待手中的法槌,且不论是维持法庭秩序,还是宣布开庭、判决、裁定,手起槌落,一槌定音,不容辩驳,这是法律仪式之需,司法权威之要,更是公平正义之意。法官是公平正义之化身,法槌则是运送公平正义之具,法槌在手,重如泰山。因此,法官在敲下法槌之时,应是根据法律和事实之后,遵循内心公平正义的自然法原则而做出的裁量。这样才能敲出公平,敲出正义,敲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而不仅仅是法官的权威。段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