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邑法院圈头法庭办结了一起持续诉讼长达四年的案件,并促成了当事人当庭履行。
2014年4月,驾驶小汽车的张某在武邑县城与驾驶挂车的陈某发生车祸,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后经鉴定,陈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进行赔偿。法院经审理,最终判令陈某赔偿张某家人各项损失23万元。2018年7月,陈某因病去世。由于陈某去世时没有履行上述义务,2018年7月张某的女儿张兰(化名)代表张某家人向武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家人在陈某遗产范围内向张某家人赔偿23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胡国平法官对本案进行了调查,发现本案虽然案情较为简单,但在处理上仍然存在较大的困难:首先是以张兰为代表的张某家人方面,因为陈某在事故发生后迟迟不予赔偿,致使案件拖延至今,四年以来张兰对此已是十分不满;但对于陈某家人而言,陈某刚刚去世10多天,张兰向法院便提起诉讼,这对于仍然处于悲伤之中的陈某家人自然是无法接受的。因为本案存在着上述的困难,对于案件办理人有着巨大的考验,一旦把握不好,容易激化双方当事人矛盾。
胡法官了解到本案的基本情况后,将积极调解,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作为本案的主要办案思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赔偿义务人的陈某去世后,其遗产继承人在陈某遗产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但是经过调查,陈某的遗产只有15万元,明显不足以清偿张某的家人。对此,胡法官与张兰进行了深入了沟通,并向其明确告知了陈某的遗产数额。经过沟通,张兰认识到自己及家人在父亲去世后四年来的心路历程,表示可以做出让步,以后会积极面对生活。做通了张兰的工作后,胡法官将陈某的家人传至法院,对他们进行了开导,也向他们告知了由于陈某的原因对张某家人的的生活造成的种种不便。陈某的妻子杨某得知后当庭表示愿意付清陈某的赔偿款。最终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赔偿款为20万元。调解结束后,杨某当庭向张兰给付了全部赔偿金,双方终于消除了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