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法院强力执行 申请人送锦旗点赞
“感谢你们尽心尽力的帮我,让我终于拿回了这笔钱。”近日,申请人黄某将一面写有“千辛万苦为百姓,攻坚克难真英雄”的锦旗送到冀州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 原告黄某与被告王某的承揽合同一案,经法院判决由王某给付黄某借款78000元及利息,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完毕。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履行义务。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手续,并对王某名下存款进行网络查询,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登记有一辆车,随即进行查封。为了有效控制该车辆,执行法官决定暂不再联系被执行人,以免打草惊蛇。通过打听查询得知被执行人车辆出现在本地后,立即派出警力,成功扣押王某车辆,并告知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否则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在法官强力的执行措施下,被执行人终于慌了神,带着应缴款项找到执行法官,并表示自己因为常常在外跑生意,认为法官很难找到他,所以一直抱有侥幸心理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积极向被执行人宣传执行政策,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执行款,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因执行法官执行措施准确、及时、高效,申请人深受感动,随后送去锦旗表示感谢。(通讯员白春娥记者隋魏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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