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未取得标牌就上路 被罚款2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州交警大队严格按照省局、支队部署要求,积极排查辖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扎实开展校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近日,深州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起未取得校车标牌的制式校车提供校车服务的严重违法行为,该制式校车仅仅办理了号牌,便堂而皇之地运载学生上下学。 11月1日上午,一辆车牌为冀T9***0的大型制式校车沿肃衡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辰时镇路段时,被正在巡逻的深州交警大队民警拦停检查。经细致检查发现,该车未随车放置校车标牌,面对执勤民警关于校车标牌的询问,驾驶人支支吾吾,不做回答。执勤民警随即将车上幼儿转运至幼儿园,并将驾驶人带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 经进一步核查:冀T9***0的大型制式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属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黑校车”。 深州交警大队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之规定,依法对该校车所属幼儿园处以罚款20000元,并责令该幼儿园立即整改。 请广大学生家长为孩子选择正规、合格校车乘坐,深州交警将继续加大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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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