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武邑县人民法院圈头法庭在监狱内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做木材加工生意的谷某与经营家具店的任某系常年有经济往来,2016年4月,任某在谷某处购买家具若干,约定3个月后付清货款,但到期后谷某却发现任某销声匿迹了,为了讨回货款,2018年9月,谷某提起诉讼,要求任某支付货款。法院受理后,经调查得知,2016年6月,任某因犯组织合同诈骗罪,被武邑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现在衡水监狱服刑。 本案的承办法官胡国平通过调查认为本案争议不大,达成调解可能性较高,于是决定带领法庭干警与原告一起奔赴衡水监狱对该案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胡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说被告,劝其不要一错再错,同时劝解原告要体谅被告现今的实际情况,不要咄咄逼人,在胡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任某承诺将在出狱后尽快支付货款,原告谷某也表示愿意适当宽限,案件达成圆满结果。 近年来,武邑县人民法院始终将案结事了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最终目标,不以结案为目的,十分注重便民利民措施的采取,充分发挥调解手段的作用并细化判决内容,及时敦促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自觉履行,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关键词:武邑,法院,调解,合同纠纷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