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武邑县人民法院迅速展开研究学习,在刑事审判领域及时适用新规定、尝试应用新程序。


11月30日上午,被告人马某某伪造身份证件案在武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庭审依照速裁程序的规定进行,告知了被告人诉讼权利并听取了被告人马某某的最后陈述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此次庭审程序大幅简化,整个庭审用时不到10分钟。
这是自《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武邑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