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衡水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安动态

非法集资诈骗须警惕

2019-03-25 17:40:03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高额利息只是为获取钱财的一个漂亮的诱饵。非法集资者锒铛入狱,参与者血本无归。

  什么是非法集资呢?非法集资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请大家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以下是六种非法集资常见的手段,广大群众面对诱惑,要擦亮眼睛,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一、承诺高额回报暴利引诱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嫌疑人欺骗群众的主要手段。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盲目地倾其所有,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欺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来弥补自己的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

  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迷惑他人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四、用合法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用名人做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五、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警方提醒您,非法集资多危害,投资理财需谨慎,不盲从宣传广告,不听信他人诱导,不眼红高额回报,不落入陷阱圈套。

  如果您要购买保险,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如果有人劝您退保转理财,可拨打保险公司热线进行咨询,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高于市场正常投资收益的项目风险很大!凡公开宣传保本保收益、对外承诺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按目前年利率折算为8.7%)以上的投资要慎之又慎,对高于10%的投资要坚决主动抵制,避免跌入非法集资陷阱。

  同时,警方提醒您保护好个人重要信息及证件安全,防止信息泄露被非法使用。

  警方提示以下10种活动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保管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上述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犯罪。请广大群众合法理财,谨防受骗。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不要误听误信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如发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人员,或者发现自己、亲友被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关键词:非法集资,诈骗,须警惕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