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5日,武强县召开“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国崇同志,副县长、公安局长王俊申同志,以及各乡镇区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县司法局长刘永杰同志就有关政策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国崇同志就“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县乡村三个层面,县级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设立武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有条件的依托司法所单独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者依托综治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加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牌子。在村依托村民中心,结合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方式采取实体、热线、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实体就是在县乡村设立的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热线就是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就是冀法通法律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实体网络的全覆盖和集中有效供给。
二是继续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整合公检法司的法律人才,筛选100名政法干警,采取一拖二、一拖三的形式担任村居法律顾问。通过设立公示牌,把村居法律顾问的单位、电话、主要职责、法律服务热线、冀法通二维码等内容公示出来,为村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丰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根据村情有针对性设计普法宣传内容,因地制宜建设“法律宣传一条街”或“法治文化广场”,适时开展多种形式法律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四是要根据村情实际创建做法、内容各具特色,多种方式、多种措施全方位打造“法治乡村”,到年底实现全县“法治乡村”达标率6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