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人民法院清明佳节春意浓,智拘老赖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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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佳节的脚步渐渐临近,温暖的阳光照射着大地,万物复苏的景象映射出春光的无限美好,昨天,武邑法院执行干警李瑞杰同志看着美好的景色,一如既往满怀欣喜地去上班。一只脚刚刚踏入法院大门,手机响了起来。
执行现场。 “李法官,你好,我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了,他清明节回来上坟呢,你们赶快带人过来啊,我在他住的地方等你们,看着别让他跑了。”挂断电话后,李瑞杰同志立即向院领导请示后,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成功将被执行人拘留。 河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3月21日立案执行。收到案件后,李瑞杰及时联系被执行人李某,被执行人李某答应尽快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结果挂断电话后便石沉大海,被执行人凭空消失一样,再也联系不上。 李瑞杰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嘱咐申请执行人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功夫不负有心人,便有了李瑞杰接到电话的那一幕。 赶赴被执行人家中后,李瑞杰先是做动员调解工作,但被执行人态度蛮横,极其不配合法院工作。眼看调解无望,李瑞杰当机立断,向被执行人出示拘留决定书,并将其拘留到法院。本着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未立即将被执行人送往拘留所,李瑞杰继续将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对李某一一列举,经过几番交谈,在法律面前,被执行人低下了高贵的头颅,认识到错误,通知自己的朋友送钱过来。 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将钱款转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双方当事人也相视一笑,所有的不愉快似烟消云散。该案自立案之日起用时不到一个月便执行到位,同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武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一直以来重视多种手段的利用,而申请人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更是重中之重,可以说只要申请执行人向该院提供执行线索,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有该院执行干警的行动和身影。在此,告诫那些逃之夭夭的“老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及时履行,安心生活。(武邑法院执行局刘保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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