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检察院 联合公安机关签署文件 建立提前介入、协同会商新机制
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加准确、有力打击和指控犯罪,统一刑事办案标准,强化证据意识,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办案质效,近日,桃城区检察院牵头组织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高新区分局、滨湖新区分局相关人员在该院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共同协商并会签《在刑事案件中提前介入侦查、协同会商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强化检警两家协作配合提供了规范和依据。 座谈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占生与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高新区分局、滨湖新区分局的相关领导就该文件草案中的具体事项和细节进行了充分沟通和深入商讨,将提前介入侦查明确分为捕前介入侦查和诉前介入侦查两个阶段,并对提前介入侦查的两种形式做出详细解读说明。公安机关相关领导表示,这份文件的签署对公安机关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防范无罪风险案件有着重要意义。 新的工作机制的建立,为检警两家构建了更加顺畅、协调、高效的新型关系平台,同时也必将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上的协作关系。 |
关键词:桃城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