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检察院 “一纸检察建议”守护衡水湖生态平衡
今年衡水湖禁渔期期间,桃城区检察院发出“一纸检察建议”书,有效做好衡水湖湖区禁渔期期间的鱼类资源保护工作。 据了解,桃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依法履职中发现,衡水湖禁渔期期间,湖区存在大量垂钓爱好者擅自垂钓的情况。禁渔期是鱼类的产卵、繁殖期,钓鱼行为将严重影响和破坏鱼类的生产繁殖,钓鱼人员向湖中投入的饵料及废弃物,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衡水湖的水质,严重破坏了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平衡,对周边自然环境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经过多次实地走访和大量调查取证工作,该院干警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关注禁渔期出现的影响衡水湖生态的行为和现象,并加强管理。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衡水湖垂钓行为的治理工作,根据衡水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专家建议,通过湖岸带调查评估,科学划定垂钓区域,成立垂钓组织,统一管理规范垂钓行为。并起草《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编制《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9-2030年)等书面文件,以指导科学全面的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自然宣传教育,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聘请国内外生态、湿地专家开展讲座10余次,在东湖大道树立30块宣传牌,制作衡水湖保护知识展牌36块。 衡水湖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生态优势在于维护华北平原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能够有效调节周边地区的气候环境,且蓄洪防旱防涝,是周边地区的重要水源地。因此,衡水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处于突出重要位置。而鱼类资源对衡水湖湖区的水质改善、生态平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维持湖区一定数量的鱼、虾和水生植物等资源,对于保持湖区良好的水域环境、建立良性的生态系统,意义十分重大。 桃城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为保护衡水湖环境资源、维持衡水湖生态平衡贡献了检察力量。(记者袁昕 通讯员甄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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