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法院落实“四项要求”助力创城工作
今年以来,武强法院按照市县文明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认真对照县创城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努力为武强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武强法院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干警将“创城”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精神面貌、提高城市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扛起政治责任,积极主动参与,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营造良好氛围。武强法院推进创城工作,坚持以人为核心,引导群众知晓创城、参与创城。通过在机关周边悬挂宣传横幅,在微博、微信、LED屏等播出宣传标语,积极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提高创城工作的知晓率。 开展志愿活动。动员全体干警,利用周末、下班等休息时间,针对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放车辆、随地吐痰、乱贴乱发小广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积极开展宣传劝导活动,为居民创建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同时,定期在院机关和责任区开展大扫除活动,消除卫生死角,努力创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加强以案释法。加大执行力度,重拳治理打击了一大批失信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助推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了法院力量。 |
关键词:武强法院,四项要求,创城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