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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法院审理一起销售假酒案

2020-09-11 09: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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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有不少不法分子看准了酒类市场的利益,仿冒名牌酒类,导致市场上假酒频频出现,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近日,深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例涉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三名审判员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深州市检察院李泽华副检察长、李晓勇检察官等四人出庭支持公诉。据悉,自2018年下半年至2020年1月份,被告人杨某分多次将假冒“某酒”注册商标的假酒销售给被告人刘某、陈某500余箱。被告人刘某、陈某二人在明知从杨某处购进商品是假酒的情况下,在深州、衡水等地销售,销售金额达10万余元。庭审中,深州法院贾会妍审判长对三名被告精准发问,控辩双方有序发言,检察机关分别针对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进行举证,并发表公诉意见,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义,该案将择日宣判。

  深州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追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也体现了法检两院与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公益”的决心和信心。

关键词:深州,法院,假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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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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