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衡水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政法论坛与调研

衡水市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的实践反思与路径

2020-10-12 09:22:27

  自2016年衡水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立法活动与社会公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公众参与度逐渐成为评价立法水平的重要考量因素。近年来,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普遍提高,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已经成为具备法律依据的制度设计,衡水市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立法活动,为实现开门立法实施了诸多举措。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实践反思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是民主立法的必然选择。法律是治国之利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可见,立法是否民主是判断良法的标准之一。目前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对上层建筑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民主立法成为立法工作中坚持的基本原则,政府在立法中应重视吸取群众意见,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更直观对立法过程进行监督。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是保证科学立法的有效实践。立法决策的科学性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立法决策中科学合理的价值考量,需要对不同的社会利益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各个利益部门和不同社会阶层诉求的平衡。我国《立法法》第6条规定,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因此,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才能体现民主和公开,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减少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抵触对抗,提升法律的社会接受度和认同度。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是公正立法的重要保障。公平正义是立法工作的核心价值标准,也是现代立法的基本理念和终极价值。立法不是立法机关的自成品,而是相互竞争的利益群体之间寻求某种妥协的博弈产物,如果相关利益群体不能充分表达意见,实际上就是取消博弈扼杀表达。地方立法工作更贴近公众生活,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制度的建立,能够保障公众意见得到及时表达,提高立法的公正性。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

  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确定立法项目是立法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保障公众在源头上参与立法,体现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关键一步。2019年8月20日,市司法局出台了《衡水市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年度政府规章建议项目。为加强政府立法计划管理,2019年年初、年中市司法局两次向各部门、县市区及社会公众分别征集2019年、2020年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对收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进行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后将地方性法规项目建议报请市人大常委会立项。

  立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立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是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最广泛的途径。《衡水市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中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等方式,向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的意见。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报送政府立法项目计划草案时,同时附具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说明公众参与方式、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等。

  召开立法听证会。立法听证会是立法机关对于涉及本市重大问题或者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公开直接听取公众意见的常用方式。例如,衡水市在起草《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中,起草部门在网络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广泛征求意见,许多市民踊跃报名参加立法听证。根据报名情况,市司法局选取了16人作为听证参加人,他们当中包括养犬居民、非养犬居民、物业管理人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动物保护人士、宠物服务机构人员、公园广场管理机构等。此外,立法听证会还邀请衡水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人员参加听证会,充分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举行座谈会、论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已经成为对法规法案听取意见的常态化方式,参与人员通常包括有关专家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和利益相关者。例如,在涉企法规《衡水市生态环境教育促进条例》的起草过程中,针对涉企问题召开座谈会,征求了30个企业和复合材料工业、化学工业、环境保护产业等行业协会的意见,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保证制度出台后更好的落地实施。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近年来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创新途径,在立法工作中担任着表达民意宣传法治化解矛盾的重要角色。2018年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衡水学院、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建监察支队、桃城区中华大街办事处等九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提供便利。

  重视专家参与。设立立法专家顾问团,充分听取吸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依托地方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加强地方立法研究,提升地方立法质量。

  立法后评估。立法后评估的对象主要是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在实际生活中是否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的评判。河北省2014年成立了地方立法评估中心,通过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开展立法后评估等有关工作。(杜媛媛 于洋)

关键词:衡水,地方立法,实践反思,路径 责任编辑:张梅胜